一、交通部公路總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建置所屬各機關(單位)之Line
群組,以做為業務連繫、緊急聯絡、臨時動員、重要政策宣導與整合
業務意見及適時傳達施政理念與作法的溝通輔助平台,特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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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局建置Line群組層級,依部門、專案與臨時三大項群組,以職級歸
屬與功能屬性辦理滾動建置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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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群組依職級由第二層至第四層歸屬做以下建置運用:
(一)第二層: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總工程司、副總工程司及各
組(室)組長(主任)、執行秘書及局屬各處(所)長。
(二)第三層:各組(室)組長(主任)與副組長(副主任)、執行秘
書、副執行秘書、專門委員、各科長分組長,局屬各處(所)長
與副處(所)長、各科課段站長。
(三)第四層:各科長分組長及同仁、局屬各科課段站長及同仁。
※應加入所屬群組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可任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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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專案群組以專案實際負責人領導其成員進行建置並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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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臨時群組以發起人領導其成員進行建置並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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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營者職責:
(一)負責建置Line群組的相關規劃、執行、營運維護與日常管理。
(二)篩選並整理資訊,將資訊由下往上進行通報給權責主管。
(三)依權責主管指示將資訊由上往下進行傳遞給適當群組。
(四)局經營者負指揮區經營者之責,並與各區經營者相互支援執
行業務。
(五)區經營者接受局經營者指揮陳報並傳遞資訊。
(六)使用本局私有雲儲存系統( thb-Space)來管理對話紀錄及相關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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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營者之設置 :
(一)局經營者(歸屬為部門群組之第二層) :由局長指派資深主管或
同仁擔任。
(二)區經營者(歸屬為部門群組之第三、四層) :
1.局內一級單位(各組室)、局屬一級機關(各處所)各置區經
營者 1人,由其主管指派熟悉業務之資深同仁擔任。
2.專案群組之實際負責人。
3.臨時群組之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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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任務分工:
(一)本局資訊室:
負責總局及所屬各機關(單位)建置Line群組及操作私有雲儲存
系統的技術指導與建議。
(二)本局秘書室:
負責總局及所屬各機關(單位)建置Line群組相關規則的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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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密原則:
因LINE係民間所提供之通訊軟體,存有通訊內容遭洩露之風險,使用
該通訊軟體應避免傳送涉及公務機密之內容,以免發生洩密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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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獎懲原則:
(一)本局Line群組定位為溝通輔助平台,獎勵及績效考評由各業務單
位依權責自行評核。
(二)辦理本業務之有關主管與人員,提供具體興革意見,案經核定採
行且確具績效者或對業務推動著有實績者,各單位得辦理獎勵,
另辦理業務造成機關具體損失者,經查證屬實得依情節輕重,請
其提報檢討改善計畫或簽請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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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單位)使用者應遵守禮儀與道德規範,避免干
擾正常訊息交換與通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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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規則自奉核定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時得隨時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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