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港自由貿易港區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

條文關聯

  自由港區事業或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申請進入已核定為自由貿易港
  區之區域內營運,應繳納審查費每件二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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