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主計機構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9日

條文關聯

一級主計機構對所屬主計機構之設置、主計員額、設置科(課、組、股)
數、職稱配置等相關事項,應積極本於權責協助規劃擬訂,以利主計業務
推動。
〔立法理由〕
一、明定一級主計機構對所屬主計機構組織設置事項之權責。
二、本標準所稱一級主計機構之定義依本條例第三條規定辦理。
三、本條係參照「中央二、三、四級行政機關主計機構設置原則」貳、一
    、(一)及「直轄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主計機構設置原則」貳、一
    、(一),有關一級主計機構對所屬主計機構組織設置權責事項之規
    定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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