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處文稿之核轉事項。
二、本處施政計畫及各種綜合性報告之整理彙編事項。
三、本處綜合性會議會報之準備及紀錄整理事項。
四、本處各單位互有關聯之文件處理事項。
五、本處不屬各單位之機要文件處理事項。
六、本處各單位工作之聯繫事項。
七、本處業務之新聞發布事項。
八、本處業務之公共關係事項。
九、本處業務研究、發展之策進及考核管制事項。
十、主計長、副主計長交辦事項。
主計長得就十職等以上秘書中指定一人,輔助主任秘書處理業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