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人事室(二)之職掌如左:
一、人事查核業務之綜合規劃事項。
二、員工忠誠調查及防諜措施之擬辦事項。
三、政治風氣調查及簽辦事項。
四、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五、員工保防教育之推行事項。
六、人員設施之維護處理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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