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秘書承主任、副主任之命,處理本中心一般行政及秘書室事務,其職
責如左:
一、文稿之綜核及一般行政業務之協調。
二、公文收發繕校保管及印信典守之監督。
三、關於不屬於各單位之機密與重要文件之處理。
四、新聞聯繫。
五、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
六、各種會議參加與籌備及紀錄之審核。
七、款項出納及庶務事項之監督。
八、秘書室所屬人員考核、獎懲之擬議。
九、秘書室所屬人員派免之擬議。
十、秘書室所屬員工差假依權責核定或擬議。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秘書二人,各承主任秘書之命處理上列有關或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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