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研究訓練組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電子計算機系統一般性及專案性之研究發展事項。
二、電子計算機共同性程式之發展事項。
三、本中心電子計算機作業技術規範之編訂、推行、及維護事項。
四、各機關一般業務人員之電子計算機推廣講習,專業人員之基礎及在職
    訓練等事項。
五、本中心專業人員國內外進修在職訓練之策劃擬議事項。
六、圖書資料之管藏、書刊編印事項。
七、其他有關研究訓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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