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8月18日

條文關聯

為加強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用效能,增進償債能力,特依公共債務法第
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中央政府債務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
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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