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

條文關聯

  為協助推動地方公共建設,並協助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資金調度需求,促進地方發展,
  特設置地方建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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