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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