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歷史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24日

條文關聯

  政府為宣揚我國固有文物、特設置歷史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以下簡
  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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