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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歷史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一條
政府為宣揚我國固有文物、特設置歷史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以下簡 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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