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設董事會,置董事九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董事長,均由行政院 院長就左列人員遴聘之: 一、對大眾傳播富有研究之專長、學者。 二、大眾傳播事業人員。 三、社會公正人士。 前項董事,其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