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商機構於諮商前,應提供意願人下列資訊及資料: 一、依本法規定應參與及得參與諮商之人員。 二、意願人得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並備妥醫療委任書。 三、預立醫療決定書及相關法令資料。 四、諮商費用之相關資訊。 五、其他協助意願人作成預立醫療決定之相關資料。
為使諮商過程順利進行,明定諮商機構應於諮商前提供意願人必要之資訊 ,包括應出席人員、預立醫療決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