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其法定代理人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二 項不得妨礙醫療選項決定之限制。但病人具完全行為能力時,已預立醫療 決定者,應受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保障本法第四條第二項所有病人在醫療選擇與決定之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