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物委託製造及檢驗作業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

條文關聯

  本準則所稱委託檢驗,係指將藥物技術層面之研究發展、製程中之管製
  作業及原物料、半製品或產品之品質管制與安定性試驗等項目,委託他
  廠或相關單位執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