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企管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務企劃及醫院評鑑等專案。 二、健保與各類醫療費用之作業及管理。 三、掛號、住院、收費業務及欠款管理。 四、病歷管理、疾病分類及癌症登記業務。 五、醫院經營績效管理及獎金制度。 六、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 七、其他有關醫務行政事項。
因應業務實際需要,新增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之掌理事項,爰增列第六款 規定,現行第六款遞移為修正條文第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