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教務組。
  二、輔導組。
  三、秘書室。
  四、人事室。
  五、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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