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之輸入、輸出、遷移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事項,應 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為有效執行核能安全管制,爰規定核子反應器輸入、輸出、遷移及其他 經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事項,均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