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促進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之技術及實務有傑出貢獻者,得予獎勵;其 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為促進有關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技術及實務之研究發展,以增益核安管 制成效,爰規定對於促進上開技術及實務有傑出貢獻者,得予獎勵;至 其辦法,則授權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