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
理人事管理事項。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
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本會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
理政風事項。
前三項各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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