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狩獵人應依本法呈請當地警察機關核准登記,發給狩獵證書。但在華 外籍狩獵人請領狩獵證書,須經附近各該國使館或領事館簽證,轉送當 地警察機關核發;如係各國駐華外交使節人員請領狩獵證書,應送由外 交部,轉內政部警政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