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業廢水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聯接下水道之事業廢水,其水質不合於下水道可容納排下入之下水水質
  標準者,應依當地下水道機構之指示設置預先處理設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