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業廢水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7月13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發現排放事業廢水超過放流水標準者,除依法處罰外,應命其
  即時處理及設置或改善防治設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