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

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各族研訂原住民族語言新詞;並應編纂原住
民族語言詞典,建置原住民族語言資料庫,積極保存原住民族語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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