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應依公平交易法及相關競爭法規,不得固定價格、
操縱投標、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
類等方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立法理由〕
本條係配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十五條有關禁止從事不公平
競爭行為而訂定,爰修正本條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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