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12
人,瀏覽人次:
82218894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29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七條
銀行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 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 統申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