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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遵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法令規定 。若涉及外匯商品業務並依中央銀行相關外匯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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