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律規範之錄音、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之個人資料,當事人得於保存 期限內,向銀行申請調閱依本自律規範所留存之紀錄。 除該資料之提供有妨害銀行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外,銀行應配合提供前項 紀錄,並得向當事人收取必要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