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稱產品說明書編製之基本原則如下: 一、所記載之內容,應明確易懂,不得有虛偽、隱匿、欠缺或其他足致他 人誤信之情事。 二、所記載之內容,應具有時效性。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客戶判斷之交 易或其他事件,均應一併揭露。 三、相關風險之揭露應以淺顯易懂之方式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