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旅行業責任保險出發行程延遲費用附加條款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30日

條文關聯

  (理賠申請文件)
  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理賠申請書。
  二、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公司或單位所開具之延遲證明及因此延遲所致之
      其他必要費用之有效單據正本。
  前項第二款所稱「有效單據正本」不包括由被保險人或其他旅行同業所
  出具之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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