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電子商務適用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十三條第四項、第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及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被保險人與本公司書面或 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未辦理電子商務適用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十三條第四項、第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及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被保險人與本公司書面同 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