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因本保險契約涉訟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以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之中
  華民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