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25
人,瀏覽人次:
82376312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條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 內,依其應得之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