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築物因承保危險事故發生,符合第五十六條承保損失要件者,被 保險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理賠: 一、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理賠申請書。 二、建築物權狀影本、謄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賠款接受書。 四、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申請理賠者,拆除通知或拆除命令之影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