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捐助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17日

條文關聯

  董事、監察人之遴聘或補聘,應於收受設立許可文書之日起或改補選後
  三十日內,檢具所遴聘人之同意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向法院聲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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