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捐助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於設立許可後,捐助人應於本中心向法院登記完成後九十日內,
  將捐助財產全部移轉本中心,以本中心名義登記或專戶儲存金融機構,
  並報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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