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應將上年度業務報告書及決算 書報經董事會同意,其決算書並應委託會計師審查簽證後,出具查核報 告書,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查核。 本中心於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二個月,將下年度之業務計畫及預算書, 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查核。 前二項之決算書及預算書包括資產負債表、餘絀計算表、現金流量表、 財產目錄及有關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