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23日

條文關聯

  各委員會召集委員,應於每會期共同邀請各該委員會委員擬定該會期之
  立法計畫。必要時,得邀請相關院、部、會人員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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