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81
人,瀏覽人次:
81396476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民法繼承編(§1138-§1225)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4日
條文關聯
第一千二百零四條(用益權之遺贈及其期限)
以遺產之使用、收益為遺贈,而遺囑未定返還期限,並不能依遺贈之性質 定其期限者,以受遺贈人之終身為其期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