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繼承編(§1138-§1225)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4日

條文關聯

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親
屬會議改選他人;其由法院指定者,得聲請法院另行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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