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

條文關聯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二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五
月二十六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一、現行條文第一項未修正。
二、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爰修正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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