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市旗旗式,以白底為主,市徽置於旗面右側,其式如下: 一、旗面之橫寬與縱高之比例為三比二。 二、TAIPEI臺北字樣各以黑字及灰字置於旗面左下側。 三、TAIPEI尾端置於旗面橫寬二分之ㄧ與縱高之六分之一處。 四、TAIPEI距離左側為一字母高,TAIPEI與臺北字樣維持固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