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40
人,瀏覽人次:
82339344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三條
市庫代理銀行應將已兌付支票,按日編製兌付清單,送財政局,並逐日 將兌付總額併同第十條之收入報告,分送審計處、財政局及主計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