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之存款,得分為下列三類: 一、市庫存款:指各機關依法繳存市庫存款戶集中管理之一切收入。但 不包括依法應歸入特種基金專戶或其他專戶而未納入集中支付之存 款。 二、特種基金專戶存款:指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收入時即繳存或依預算 自市庫存款撥入供特定用途而未納入集中支付之存款。 三、其他專戶存款:包括為應業務零星支用之零用金專戶存款,及代收 代付或暫行保管,以待支付或處理之保管金專戶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