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遴選及委託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31日

條文關聯

  市庫主管機關於簽訂代庫契約後,應將委託市庫代理銀行之事項及法規
  依據公告之,並刊登市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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