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節能減碳:指加強能源管理減少能源之損失和浪費,提高能源使用
效率,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及使用再生能源,以減少溫室氣體之
排放,防止氣候暖化。
二、工業:指使用人力或動力機械,以物理、化學或其他方法,將有機
或無機物質轉變或製造成新產品;或產品大修、改型改造作業;或
機械設備之專用零組件與其所屬設備主體之製造;或產業機械及設
備之維護及安裝、組件之組裝。
三、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方式經營之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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