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得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繳一次會費。但低收入戶者免繳 。 前項收繳金額,由本府教育局定之。 家長會費得委託學校代收,學校代收後交家長會管理。家長會應置出納 、會計人員,辦理財務會計等事項;非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不得對外 募捐。 前項募捐,應採自由捐獻,不得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