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警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08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管理本市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校(以下
  簡稱各校)校警,以維護校園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
  自治條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