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6月28日

條文關聯

  遴委會視任務需要不定期開會,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
  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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