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99
人,瀏覽人次:
82387237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6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遴委會應就參加遴選之校長中,以無記名投票選出校長人選一人。 經遴委會選出之校長,由教育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政府聘任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